根据《2024年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教函【2024】64号)要求,理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校企合作办学的实际情况,制定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接收计划,现公布如下:
一、报名资格及录取名额:
(一) 报名资格:
2023级本科学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方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无不及格课程;
(2)无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3)非休学、保留学籍期间;
(二) 录取名额:
根据理学院办学情况,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如下: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5日-9月11日
三、考核及录取:
1、报名人数在计划人数之内时:凡满足本院报名条件者均直接接收。
2、报名人数超过录取名额时:根据大一学年除公选课以外学分绩点由高到低录取。
3、根据本学院转专业资格要求,对学生进行资格复审,经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批同意后,形成学生报名资格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理学院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