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函〔2020〕6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保证线上教学质量,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8月31日至9月25日
二、组织领导
理学院成立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尹金生
副组长:孙海波、胡庆泉
成 员:各专业系主任、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督导组成员、教学秘书、辅导员
三、检查内容
1.教师教学准备工作检查
(1)学生办公室对理学院学生到位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填写附件1中表JXJC-001。
(2)各系(教研室、实验中心)对教师教学工作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统计,重点检查课程元素融入新学期教案(课件),促进课程思政落地生根,填写附件1中表JXJC-002。
(3)学院对学生和教学管理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填写附件1中表JXJC-003。
(4)各实验中心对实验室设备、安全及卫生,教学材料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填写附件1中表JXJC-004。
(5)各系对集中实践环节准备情况、实践教学场所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填写附件1中表JXJC-005。
2.教师教学开展情况检查
(1)各系(教研室、实验中心)对所有教师授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在前4周教学基础上,填写附件3。
(2)学院行政领导采取自查和互查的形式进行随堂听课,每位领导对本院部课程听课至少2 次,对互查院部(体育教育学部)课程听课至少2 次,并填写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2),学院整理备份。
(3)学院教学督导员按照《山东交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鲁交院教发〔2017〕6号)中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注意对学院课程和任课教师的督导覆盖率。院部教学督导定期(每个月)与校级教学督导组(督导室)沟通督导信息,学期工作总结(电子版)于本学期期末或下学期期初由院部教学督导负责人通过站内信发送至督导室刘圣田处及学院备份。工作总结基本信息包括人员组成、听课次数、发现问题、解决措施、整改成效、优秀案例、经验心得等。
3.期初重点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总结线上教学经验,对标课程教学大纲(质量标准)和预期学习成果实施计划,分析学习成果达成情况,编写课程质量报告,对未达标部分,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并在学院及教研室的指导和统筹安排下实施。公共课至少选择两门课程进行撰写,专业课撰写核心课程的质量报告。
(2)各教研室编写《课程预期学习成果教学实施计划》时认真设计课程教学方案,融合线上、线下教学优势,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并留存备份。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将是今后教学督导检查重点和本科课程评估要点。
(3)任课教师须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课程教学大纲(质量标准),并在授课中全程展现,教案(课件)纳入重点检查内容。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本次检查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提交时间如表1所示,全部材料要求电子版、站内信发送王青、宋婷和孙海波。
表1 期初教学检查需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序号 |
需提交表格 |
完成人 |
提交时间 |
1 |
附件1中表JXJC-001 |
学生办公室 |
8月31日中午前 |
2 |
附件1中表JXJC-002 |
各教研室 |
8月31日中午前 |
3 |
附件1中表JXJC-003 |
教学秘书 |
8月31日中午前 |
4 |
附件1中表JXJC-004 |
各实验中心 |
8月31日中午前 |
5 |
附件1中表JXJC-005 |
各系 |
8月31日中午前 |
6 |
附件3《附件4:期初教学检查统计表》 |
各教研室 |
9月25日前 |
7 |
线上教学课程质量报告 |
各教研室 |
9月25日前 |
附件:1.期初教学工作准备情况检查表
2.教学质量评价表
3.期初教学检查统计表
理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