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各类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场所安全运行,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山东交通学院教函【2020】90号文件《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校内教学实验实训场所安全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根据理学院的实际情况,对实验实训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理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实验实训场所安全检查工作由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本次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组 长:单宝森、尹金生
副组长:孙海波、王 伟
成 员:唐龙业、王立飞、裴 娟、王继燕、于晋臣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内容
各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场所安全管理体制与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高温高压设备、特种设备等危险源管理情况;实验室应急管理体系与运行情况;安全设施与师生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保障实践教学开展的仪器设备状况、环境卫生等。
(二)检查重点
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实验室使用及管理制度,持证上岗制度,危化品存放制度,实验用危险废弃物处置备案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实验人员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实验室危险源分布档案和清单情况;实验室危险源检测及应急处置装置使用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20年10月15日至 2020年10月20日
四、检查方式
本次实验实训场所安全专项检查采取各系(教研室、实验中心)成立专项自查工作小组自查、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进一步检查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要求
针对本次安全检查,各系(教研室、实验中心)要积极进行动员部署,对照《2020年秋季学期实验实训场所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全面查找问题,确保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危险源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要详细填报《山东交通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实验室危险源清单(化学品、特种设备、高温设备)》(附件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附件4),并积极进行整改,确保学生返校后实践教学活动安全、有序开展。10月21日前,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实验实训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六、问题整改
对学院检查和各系(教研室、实验中心)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即知即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详细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完成时限,保证实验安全。
10月20日前,请各系(教研室、实验中心)将《2020年秋季学期实验实训场所安全检查项目表》、《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实验室危险源清单(化学品、特种设备、高温设备)》、《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理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附件1-5)电子版发送至宋婷站内信。
附件:1.《2020年秋季学期实验实训场所安全检查项目表》
2.《山东交通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3.《实验室危险源清单(化学品、特种设备、高温设备)》
4.《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
5.《理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
理学院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