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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山东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14 10:01:55   来源:

近日,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鲁教科院函〔2020〕4号)(见附件1),请各单位(部门)认真研究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与立项数量

本次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其中重点课题占比不超过20%,青年课题占比不低于20%;全省拟立项500项,研究经费自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要求。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报做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2项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

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等负责人不能参与本次课题申报。请各组织单位严格审查。

3.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报本次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者,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结项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4.重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需具备高级职称。

5.青年课题主持人年龄为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者,课题组成员年龄不限。

(二)课题名称要求。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数量

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我校共限报5项。各单位(部门)一般限报1项,超过50人以上的限报2项。

四、申报提交时间

请于11月11日下午四点前提交《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和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各一式一份及相应的电子版。

五、注意事项

1.根据相关规定,本课题我校定为厅局级课题。

2.课题原则上3年内完成。

3.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