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及学校党委工作部署,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为载体,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结合实际,理学院于2016年3月30日与所属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签订了2016年度反腐倡廉建设目标责任书。